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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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降低本公司产品之环境冲击与减少危害化学品扩散,符合法律法规与客户要求并提升产品HSF性能;明确产品的部件或设备等中所含环境管理物质中禁止使用物质,以达到防止生产之产品混入、并遵循法令、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为目的。

2范围:

凡本公司供货商包含外包、外购所提供,供给生产、制造所用之产品、原物料及本公司所生产产品均属之。

3权责:

3.1总经理:

3.1.1制定有害保护活动的理念及和基本方针.

3.1.2任命管理者代表.

3.1.3确定有害质量/HSPM目标和方针.

3.2管理者代表

3.2.1审批质量/HSPM管理的相关文件及推进实施.

3.2.2任命内部检查小组成员,发生或发现有害物质异常现象时有权停止生产及交付.

3.2.3对有害管理物质的策划并做出相关决定以利推进.

3.2.4对不规范之有害管理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

3.2.5收集最新的法律法规信息及客户的信息资讯,确保本公司的有害管理物质的管控满足客户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3.2.6对有害管理物质的进度进行评审.

3.2.7对有害管理物质的管控标准进行评审.

3.2.8执行有害管理物质要求的相关活动.

3.2.9向总经理汇报有害物质管理的管控标准.

3.2.10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有害物质管理的体系运行情况.

3.3内审小组:

3.3.1负责本公司质量/HSPM管理体系的实施及检查.

3.3.2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汇报有害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提供年度内部审的相关资料.

3.3.3发生或发现有害管理异常现象时及时上报.

3.3.4管理不规范之质量/HSPM活动.

3.3.5执行有害物质管理的活动,对有害管理物质管理进度进行评审.

3.4品质部:

3.4.1确保所有的活动符合有害管理目标和消减计划.

3.4.2作为活动的代表应严格执行并推陈出新所有有害管理的规定.

3.4.3对本公司有害管理物质理行调查,针对消减计划制定有害管理的方案.

3.4.4监督和管理有害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

3.4.5维持与顾客的联系,了解顾客的要求事项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

3.4.6监督供应商提交有害管理资料,(环保协议,MSDS成份表,有害测试报告等资料)

3.4.7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有害管理物质的确认.

3.4.8对有害不良现象及时向有害管理者代表报告.

3.4.9对生产中一切与有害管理体系不符合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改进.

3.4.10对有害管理物质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与追溯.

3.5内审员:

3.5.1负责公司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推进与实施.

3.5.2编写和查核有害物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组织相关活动.

3.5.3有害管理体系的确认,实施,推进与持续改善.

3.6生产部:

3.6.1负责生产产品的控制,不合格品的处理与标识和隔离.

3.6.2负责生产中一切与有害管理体系不符合事项的改进.

3.6.3确保禁止物质的混入与污染,编写与有害物质管理的相关文件.

3.6.4严格执行产品的标识和生产使用中的监控.

3.6.5对发现的不良进行及时的报告与处理.

3.7人力资源部:

3.7.1收集相关有害管理的资讯并予以传达和执行.

3.7.2负责相关有害管理的培训与考核.

3.7.3负责公司有害管理之废弃物的处理.

3.7.4负责有害管理体系的推进与实施.

3.8资源开发/采购执行:

3.8.1确保采购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符合有害管理和客户的要求.

3.8.2收集、确认、判断及保管供应商提供的有害管理信息.

3.8.3将本公司的有害管理资讯及时传达给供应商并监督实施和完成.

3.8.4负责按有害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3.9营销部:

3.9.1处理客户相关方面的投诉.

3.9.2作为客户和公司内部的联系人,向内部传达客户的要求,向客户沟通内部资讯并予以反馈.

3.9.3当发生不良时向客户相关部门报告.

3.10计划物控:

3.10.1对有害管理物质进行区分与控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与追溯.

3.10.2对有害管理物质的原材料,半品,成品的搬运,储存和防护控制.

3.11研发部:

3.11.1负责客户样品的制作,符合客户的需求.

3.11.2负责供应商有害管理物质样品的承认与发行.

3.11.3负责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执行的监督.

3.11.4负责公司设备,模具,工治具的管理.

3.11.5负责公司所有异常的协助与处理.

4定义:

4.1.危害物质(HazardousSubstance,HS)︰指产品中所含有客户或国际HSF法规(RoHS)所禁用之化学物质。

4.2.HSF(HazardousSubstanceFree)︰指减少及控制产品中之禁/限用物质。

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naturalimpuriTD),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处理。此外,在本技术标准中,在指定允许浓度的情况下,当在部件、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作为杂质混入或者黏附时,其浓度不应超过该允许浓度.

5作业内容:

5.1研发品质工程师通过网络查询产品销售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由营销部提供客户相关要求,研发品质工程师整理并汇入「HSF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再整理成符合客户要求及厂内实际情况的有害物质管理标准,并最终形成标准文件格式会签发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相关要求变更时,研发品质工程师依据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本公司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5.2研发部依《设计开发管理程序》进行产品设计开发,于设计审核会议中,由该项目负责人员通知零件送样相关单位,开始收集供货商所提出之「环保协议」及有害物质检测报告、「物质成份表」、变更声明及相关的MSDS等符合性证明文件。

5.3相关文件需于首件承认前收集完毕,提供给研发品质进行审查,审查之结果应详述于承认报告中。

5.4审查之结果对于通过之零部件由研发部留文件备存。

5.5经审查后物料之HS检测报告及化学物品物质安全成份表由研发品保归档保存.

5.5.1供货商所提供之HS检测报告需符合《有害物质管理标准》要求。

5.5.2化学物品MSDS之收发:各单位填写「化学物品MSDS收发申请单」,研发品质把相关之MSDS发行至相关单位或回收相应之MSDS,并记录于「化学物品MSDS收发清单」.

5.5.3供货商就提供所有原物料及相关治具之HS检测报告及材质证明,由生产工程部审核后归档保存之。

5.6研发部变更依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对于设计变更有关新材料之使用,送样单位需依据设计变更之内容重新收集变更部分之产品HSF数据,送研发部承认,若有特殊需求会签至客户。

5.7送件单位所收集之证明文件于制样阶段交由研发品质进行审查及承认。

5.8检测实验室之要求:

5.8.1为符合产品HSF要求:本公司之产品,除不可含有法规禁用之物质外,均不得高于《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中相应有害物质的限制浓度。

5.8.2检测实验室必须通过ISO认证,或其它国家认证之实验室(如CNAC/CNLA)。

5.8.3禁用物质之检测:包含重金属及化合物,须依照《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中相应有害物质之标准方法执行,以确保数据之可靠性。

5.8.9测试范围:原材料、成品、包装材料及制程中所使用的辅料。

5.9供货商管理:有害物检测报告原则上有效期为一年,采购需提前15天通知供货商更新报告,若国际大厂商无法按要求提供更新HS检测报告时,须提供相关保证书,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由资源开发主导之于风险较大之供货商进行稽核,确保其生产过程满足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5.10HSF产品的采购及验证

5.10.1HSF产品的采购依《采购管理程序》、《供方管理程序》执行,当客户或外部法规有变更时,品质部应该编制新的「质量保证协议」、「环保协议」,由采购向供应商进行信息传达并要求供应商对新的「质量保证协议」、「环保协议」签名及加盖公司公章后回传我司。

5.10.2所有采购的材料或产品,必须满足客户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并确保任何HSF部件/材料没有被限制物质污染的可能。

5.10.3供应商在送货时,需提供材料的均质材料检测报告,如CTI、SGS有害物质含量报告等。外包装箱上必须贴有“HSF”或其他环保签标,如“RoHS”,来料HS检测由IQC送检测中心进行,并将检测报告编号记录于检验记录中,若发生不合格时,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发生HSF材料有害物质超标时应放入隔离区,并只可判退不可让步接收。

5.10.4供应商管理依《供方管理程序》执行。

5.11物料来料的内部检测要求:

5.11.1物料来料后,货仓管理人员安排至指定区域暂时存放;

5.11.2货仓管理人员提供按正确的信息填制的「验收单」至IQC;

5.11.3IQC拿到通知单后,对物料进行相关方面的确认,如:供货商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物料编号、型号名称、有效期等是否与送货的项目相符;特别核对供货商是否提供每年一次的原材料第三方环保检测报告。

5.12HSF生产管理

5.12.1各生产车间HSF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

5.12.1.1针对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工装夹具以及塑胶夹具进行抽测2-3PCS,如果符合HSF要求。进行HSF标示。

5.12.1.2所有物料使用前要确认是否有环保标示。

5.12.1.3每年对人员进行有害物质知识培训及控制方法教导。

5.12.1.4生产过程半成品流程标示卡上面针对环保项目进行标示。

5.12.1.5如果有需要由品质部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12.1.6列出与产品生产过程相接触的材料和工装夹具、设备等,针对可以测试的部品进行直接测试,保存测试报告。针对无法直接测试的部件采用产品输入输出分别测试方式进行验证。

5.12.1.7依据客户要求对成品进行环保标示,每年抽取1到2款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环保测试保存记录。

5.12.2HSF材料的预防混入

5.12.2.1仓库应确保所发至现场的物料符合HSF规定的要求,防止不符合RoHS指令和客户HSF产品限制要求的材料和未确定是否符合RoHS指令和客户HSF产品限制要求的材料混入已确定符合RoHS指令和客户HSF产品限制要求的材料中。

5.12.2.2IPQC巡检时需对原物料、辅材等进行标识确认,以保证生产之用原材料及相关周边材料、工装均符合HSF要求。

5.12.2.3各制程中所涉及治工具、机台设备,依据试产时成品之测试结果作相应之处理,不合格则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作业。

5.12.2.4所有使用之治工具维护及保养必须制定保养计划。保养单位确保所有治工具及设备在维护过程中不得混入有害物质,导致设备及治工具受染污。

5.12.3HSF材料变更管理,材料变更分为以下几种:

A公司内部制造/设计工艺的变更;

B客户要求变更;

C供应商的材料变更;

D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出的新要求而导致的变更,当客户提出变更时需先协调在制品和库存品的处理方式后方可进行变更,原材料发生变更时,需填写「ECR」向客户提出变更申请,在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

5.13不合格品的处理

5.13.1含有害物质超标的产品不可以特采使用或交货、只能作“拒收”或“报废处理”,报废时先进行申报,经管理者代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联系有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处理的记录应存档保管。

5.13.2当发现HSF不合格产品已经出货,由品质部针对不符合事项的影响或潜在的影响采取适当之措施,并应立刻通知顾客。

5.13.3产品召回:当HSF产品出货后客户投诉HSF产品有害物质超标,应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品质部成立召回小组并制定产品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应包括:

A召回产品的客户、名称、型号、批次、生产日期或代码;

BHSF产品召回的数量和原因;

CHSF产品召回后的处理方式及产品召回的预计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管理者代表将产品召回计划制定OK后交由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工作应于24小时内完成。产品召回计划执行完毕后,由品质部应将产品召回计划及相关记录等资料存档。

5.14纠正和预防措施

HSF产品活动中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依《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15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的目标及指标

5.15.1品质部将所制定的产品有害物质管理目标及指标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总经理批准

5.15.2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目标及指标制定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A内部审核结果

B公司内外状况的变化

C有害物质管理指令,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

D相关方的要求

E环境管理物质目标及指标和削减计划的达成度

5.16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目标及指标的宣传

5.16.1各部门应将公司的HSF方针、目标及指标利用各种会议及教育训练向员工宣传,以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知晓公司HSF管控的要求。

5.16.2在本公司内以公告、培训等形式宣传环境方针,对外则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手段对公司的HSF方针、目标指标进行宣传。

5.17HSF标识定义参见《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5.18厂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参见《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操作规程》、《HSF管理物质检测判定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5.19有害物质的识别与评价参见《有害物质要求的识别与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相关文件:

6.1SPK-P08《设计开发管理程序》

6.2SPK-P24-W01《HSF管理物质检测判定标准》

6.3SPK-P24-W02《有害物质要求的识别与评价办法》

6.4SPK-P24-W03《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操作规程》

7.使用表单:

7.1SPK-P24-R01「HSF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

7.2SPK-P24-R02「有害物质清单」

7.3SPK-P24-R08XRF「检测核准记录」

7.4SPK-P24-R04「物质成份表」

7.5SPK-P24-R05「化学物品MSDS收发申请单」

7.6SPK-P24-R06「化学物品MSDS收发清单」

7.7SPK-P24-R07HS「识别及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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