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丨上海消保委互联网保险产品低进高出

财经网金融讯2月21日,上海市消保委发文披露,在年收到了新冠隔离险产品赔付难相关投诉近件,其中涉及众安保险的投诉达件。

上海市消保委称,通过对新冠隔离险产品的深入研究,我们发现互联网保险产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低进高出”的结构性问题。传统保险产品的特点是高技术性和高法律专业性,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充斥了大量的技术术语和技术概念,在理赔要求中也有大量高专业性的法律条款。为此,对传统保险产品的营销也有十分严格的规范,比如说专业的机构、持证的保险销售人员、面对面的条款解释说明以及销售过程的视频音频记录等等。这种闭环就是高销售门槛和高理赔门槛,我们称之为“高进高出”。

但在以新冠隔离险为代表的互联网保险中,前端是低门槛快消化产品营销,后端则是高门槛传统型理赔模式。这种“低进高出”的做法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由此也引发了大量的消费投诉。以众安保险公司新冠隔离险产品来说,普遍采用互联网方式进行销售的,不仅在保险公司自己的官方平台销售,还通过大量网络营销号和渠道做推广,并且这些推广打着“津贴日日有隔离不用愁”的旗号,销售门槛较低。但在消费者要求理赔时,公司又以保险合同条款中的法律和医学方面的高专业性条款为由拒赔。

比如去年上半年有消费者投诉称,他在某互联网平台购买的疫情隔离津贴险,3月29日乘坐航班上海到贵阳,因为航班上有一个阳性乘客,导致消费者被隔离。众安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消费者不能证明是当地政府要求隔离的。还有消费者投诉表示,其因新冠确诊阳性,年4月16医院,4月29日出院,医院开具了盖章的解除隔离医学证明,但众安保险却以保险合同条款为由不认可医院开具的证明。更有消费者反映,去年5月向众安保险同时提交了区疾控中心出具核酸阳性报告和医院开具的包含“病症和诊疗经过”等在内的《出院报告》,但仍遭到众安保险对“确诊保险金”拒赔,当时众安保险的拒赔理由是消费者“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上海消保委称,从保险市场看,互联网保险因成本和售价低、高效快捷得到消费者欢迎,也是保险产品迭代升级的主要趋势之一。建立健全互联网保险产品相匹配的产品设计、营销、理赔规则体系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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