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资本快速增值的核心秘密是什么文

                            

?何哲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年末以来,“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成为一大政策主题,反垄断执法密集亮剑,网络失序乱象得到一定纠正。近日,中央九部委联合发文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一则某互联网巨头全年收入亿美元、日均进账10亿人民币的消息也令公众惊叹。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数字经济兼具剥削与创新的两面性究竟从何而来?又应如何进行有效治理?

本文指出,网络平台企业对传统工业企业的价值分配产生了颠覆性变革,不仅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和效率来获得更高产出,还全面压低资本收益以外所有部分的分配比例,形成对网络资本的超额的剩余价值归属,又称为数字剩余价值。

作者认为,数字剩余价值具有典型的两面性,即剥削性、垄断性和生产性、创新性:一方面,为追求数字剩余价值,平台企业利用各种技术监控劳动者、增加劳动时间,并通过跨界收购、互相持股、排他协议、工资联盟等方式实现垄断,引发两极分化加剧、社会矛盾累积、传统产业被挤压、后发创新被抑制、市场秩序被破坏、公共权力被侵蚀等负面后果;但另一方面,数字剩余价值客观上也显著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本剩余水平,数字技术提升了经济系统的效率和强度,在资本跨界渗透的过程中传递了知识、扩散了创新。

作者提出,未来既要遏制网络数字经济的负面效果,也要积极保持其所具有的积极生产性,让数字剩余价值这一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造福而不是伤害社会发展进步。我们一方面要用法律法规降低两极分化、保障劳工权利、打击平台垄断、完善网络税收、增进社会福利,另一方面要顺应社会经济体系的数字化这一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通过数字机制对传统经济体系的彻底重构,创造出全新的高效经济模式。

本文原载《电子政务》年第3期,原题为《数字剩余价值:透视数字经济体系的核心视角及治理思路》,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君思考。

数字剩余价值:透视数字经济体系的核心视角及治理思路

人类社会正在整体进入数字时代,以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加速了对人类社会整体的数字化进程。在经济领域,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最显著的新经济增长极。然而,经济体系的数字化,一方面在极大扩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同时又会对整个社会分配结构产生深刻的影响,这一问题将极大改变整个社会的基本阶层结构和每个人的生存状态。

从可以观察到的事实来看,在数字时代,资本的循环速度比传统工业时代快了许多,从而加速了传统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过程,在巨大的数字经济海洋中,企业可以在短时间内涌现出来,也可能因为网络泡沫的消散而大规模破产。与此同时,资本的增值速度同样比传统时代极大地被加快了。在工业时代,一个普通的企业家变成首富(无论是国家还是世界范围)可能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苦功和长期积累,例如洛克菲勒、卡内基等;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大规模资本聚集效应和数字经济快速的可复制性扩张,可以让一个企业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几年内)拥有百亿、千亿的财富。这意味着数字经济时代的资本集聚效应会更加明显,由此可以导致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两极分化,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阶层两极分化的严峻后果。

正因为资本的无限制增值会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因此,才需要强化管制。管制的作用一是体现维持社会公平,避免资本自身的循环凌驾于社会每个人的尊严和生存之上,避免资本和其代言者——资本集团对社会公平和稳定社会结构的破坏;二是确保市场秩序的有序性,避免超大垄断集团的出现,从而避免利用垄断优势破坏竞争,因为市场有效的前提包括公平、自由的进出、竞争、自由的定价、选择权以及信息透明。而在数字经济时代,这两者的需求显然更为迫切。数字技术在为资本插上翅膀的同时,同样更迫切地呼唤管制体系的及时跟上。

本文就是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探索,试图逐渐揭示几个问题:数字时代资本快速增值的核心秘密是什么?数字时代资本快速增值的必然后果是什么?国家应该采用何种方式来进行治理和监管?

▍数字剩余价值——数字时代网络资本快速增值的核心秘密

在传统工业时代,资本之所以能够快速地增值,其根源就在于实现了对劳动者超额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的剥夺和累积,因此也可以称之为劳动(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也就是产品收入在除去必要劳动(工人工资)和原材料成本的那部分收入。当然,对于剩余价值在不同的经济流派中有不同的说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将其称为剩余价值,而自由市场经济学者将其称为资本回报,将资本视为与劳动者相同的经济要素,然后在经济循环中获取收益。我们暂且抛弃理论名称上的不同争议,来考虑一个真实的产品生产过程。

在实际经济循环中,一个具体的工业产品的生产需要如下几个角色和程序的参与:首先是发明者,独立的科学家或者企业研发人员需要设计出新的产品;第二是生产设施和场地以及生产工具,这需要资本的投入建立厂房和购买设备;第三是管理者,对整个工厂运营和生产环节进行有效运营和管理;第四,接下来也是最重要的,则是需要关键的产业工人的劳动,从而完成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生产的全链条的必要劳动;第五是营销者,需要将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最后,是需要构建大的社会经济交易体制,确保整个“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有序。

因此,当产品生产出来在市场上销售后,在所得到的销售收入减去原材料的价格后,形成的总的增值性收入中,同样按照上述的主体进行增值性收入的划分(参见图1)。对于工人而言,工人提供的是生产必要劳动,这部分收入以工资的形式支付,从而保障工人自己和家庭的生活,用于自身的延续和工人阶级的再生产。而除去工人工资以外的增值性收入(其中已经去除了原材料成本),则被称为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按照参与主体的贡献进行划分。对于发明者而言,其通过专利制度、技术性入股或者发明奖励来获取分配。对于管理者而言,则通过获取较高的经理工资来实现回报,表现为管理成本。对市场营销者而言,通过营销费用和流通费用(交易成本)获得报酬。对于全社会的制度构建而言,则通过税费的形式来支付。除去以上的部分,剩下的则是资本的纯增值部分,表现为资本回报金(股息和红利)和财务费用(如果有借贷的话),可以称之为资本(分配的)剩余价值。

图1传统工业经济生产的价值分配结构

按照以上的模式,可以发现,在传统时代的经济循环模式中,虽然资本可以通过扩张工厂、股权投资等方式在更大范围内获取收益和实现自身的累积,但是资本收益部分受到了多方的严格限制。首先,要分掉一大部分剩余价值作为发明家的权益;随后,要支付给企业的管理层以远高于普通工人阶层的工资;接下来,还要用于相当的费用以支付市场的营销成本与风险和不确定性;最后,还要向政府缴纳足够的税收,以维护宏观的制度运转和稳定。去除以上部分,剩余的才是属于资本家纯粹资本投入的利润,这部分利润还要向债权人例如银行支付利息。因此,在传统稳定的工业时代,资本家获取的利润并不高,一般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中,很少超过10%,一般都在5%以下,也就是获得社会平均资本回报率的水平。

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这一模式被根本上打破了。网络在重构了整个经济形态的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产品价值的组成结构和分配结构。总体而言,数字时代的资本方通过以下方式来进一步增加其所能够积累的经济增值。

(一)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

在数字时代,网络平台企业极大加强了对一线劳动者的生产管理和束缚,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更为严厉的加班行为直接延长劳动时间。二是通过无所不在的数字终端和监控,强大的算法和考核,极大增加了对劳动者的束缚和劳动强度。三是通过普遍覆盖的移动管理体系,以居家办公、移动办公为名义,进一步延长了普通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时间。然而,如前所述,这些更多创造出来的价值,并没有被更有效地分散到更多的企业利益相关者手中,而是进一步被聚集在资本方或者企业实际控制人手中。

(二)消解发明者权益

对于传统工业的剩余价值中的发明者权益部分,数字经济模式通过两种方式对其形成很大程度上的消解。第一是职务发明模式,也就是说,对于数字经济公司,例如网络平台公司,其核心的软件算法和模块是通过网络公司自身雇佣的程序设计人员进行研发的,而这些程序设计人员取得的只是工资和奖金,尽管收入比传统的工人要高,但是不能改变其工资报酬的属性,最终产生的成果也就是算法软件的所有权以及未来利润的占有和分配权,实际上是掌握在数字企业手中的。第二是改造开源代码,目前,开源运动已经成为软件开发领域的普遍现象,从大到操作系统,小到应用程序,都有相应的开源代码可以直接或者修改使用。在现实中,显然存在着众多的商业数字企业直接利用免费开源的协议进行包装修改后作为商品和服务获取市场收入的。在众多的开源协议中,有的协议声明凡是利用开源代码后续产品也必须免费,但是现实中对违反协议的处罚手段和措施很有限;有的协议则不做硬性要求。这实际上导致了开源代码的原始开发者和众多的后续参与者的贡献和利润被数字企业后续无偿占有。

(三)降低管理成本

从管理成本的角度看,数字企业利用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工具,极大减少了管理成本。传统的工业企业,因受制于管理者能力和精力的限制,从而存在明显的有效管理幅度问题,例如传统科层组织里一名管理者直接管理八名左右下属效果较佳,生产一线由于管理同质化导致的管理幅度数量会稍微多一些。而就管理者而言,通常所需要的素质和技能远较普通工人要高,通常是具有较高知识背景和资历,因此,企业支付给管理者的工资要远高于一线工人。然而,数字企业例如大的互联网公司,本身也是高度数字化网络化运转和管理的,通过内部构建各种数字化管理工具,极大扩展了企业内部的信息流转速度和传递范围,从而极大扩展了管理幅度,降低了企业对管理者数量的要求,增强了企业结构的柔性,最终直接降低了企业管理成本。例如,现有的大型网络平台公司,可以用数万名员工管理上千万个注册商家,或者一个城市数十人管理数十万辆网约车。

(四)降低市场费用

从市场费用角度看,传统企业面临着较高的市场开拓成本和市场波动形成的不确定性风险。一个新产品投入市场,需要较长时期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也需要在实际的销售渠道例如超市进行试货,或者需要在新的区域开设直营店铺建立网点,这些都要耗费相当大的市场经营成本。只有当一个企业拥有了垄断的市场支配地位后,这些费用才会慢慢下降。而在传统市场中,一个企业要拥有垄断地位,往往需要几十年的持续努力,还要面临政府监管部门的严苛的审查。因此,降低市场费用的努力并不容易。然而,网络经济极大降低了整个市场的交易费用,大的数字网络企业,往往利用其在网络化浪潮中的先发地位,可以在只需要几年的短时间内即形成大面积的普遍用户覆盖,事实上形成了独占性的垄断优势,降低了市场风险。并且利用网络端用户的广泛普及,也进一步降低了推动新产品和服务的边际产品推广费用,网络用户端一旦形成使用习惯,就能以远低于传统广告渠道的几乎零成本的代价推送产品和服务。大型网络平台企业不但利用支配性的渠道优势地位降低自身产品的市场费用,还可以利用渠道为其他企业推介产品,获取超额利润,实质上是进一步分割了传统媒体和市场经营人员所分享的市场推广收益。

(五)逃避制度成本

企业对全社会的主要制度责任是依法缴纳税收,表现为企业的制度成本,相对于传统企业,数字企业承担的税负成本也远低于传统企业。传统企业通过缴纳各种税负来实现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支持,包括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伪劣产品、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平等,这是一种宏观上的必然需求和责任。传统企业的纳税主要包括过程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结果税(收入税)两类,其中过程税占据了一多半的比例,过程税主要根据的是实体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情况来征收。而对于数字企业而言,大型的网络平台公司由于更多以一种渠道和技术提供者角色出现,隐藏了其直接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身份,从而很大程度上回避了对过程税的缴纳。最终,全社会能够从其身上获取的主要是少部分过程税(如营业税)和结果税(利润税)。而这部分利润税,还可以通过增加企业成本,例如提高内部控制人报酬收入以及将企业家个人消费转嫁为企业支出从而抵扣最终利润等方式来回避利润税缴纳。

从以上的分析和表1可以看出,网络平台企业对传统工业企业的价值分配产生了颠覆性的变革,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和效率获取更高产出的同时,全面压低了除资本收益以外的所有部分的分配比例,最终形成了对网络资本的超额的剩余价值归属,这种超额数字资本归属,可以称之为数字剩余价值。

表1传统企业与网络平台企业的价值分配对比

当然,数字企业资本的快速增值,还不仅仅单纯来自企业数字剩余价值超额收益,也来自外部资本市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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